家组成员放过投诉人提交“到达即失效”UDRP 的责任。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专家组在 UDRP 案件中裁定 Maaji.com 所有者胜诉,但由于某种奇怪的原因,并未判定投诉人犯有反向域名劫持罪。
本案与之前的反向域名劫持裁决一致。域名所有者于 2001 年注册了该域名。投诉人声称最早在商业中使用“Maaji”一词是在 2007 年。域名所有者怎么会恶意注册该域名呢?
然而,专家组成员 Stephanie G. Hartung却让投诉人 MAS SAS 逃脱了责任:
此后,专家组不相信本案的情况足以认定为反向域名劫持。显然,没有确凿的证据表明投诉人提出投诉的动机不良。在本案的情况下,投诉人从注册其 MAAJI 商标到提交本投诉等待了七年这一事实本身并不一定表明投诉人试图剥夺被投诉人的争议域名。此外,事实上,被投诉人为何注册争议域名至今仍未得到解答,因为除了——用被投诉人自己的话来说——“它作为字典中的单词或常用术语的吸引力”之外,被投诉人收购争议域名的动机仍然一无所知。因此,本案并非毫无希望,不应将其提交给 UDRP 专家组作出裁决。
这是一个没有发现反向域名劫持的错误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