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知识产权局认定撤销程序是出于不可告人的目的。
迈克尔·格莱斯纳 (Michael Gleissner) 的公司申请了多个有问题的商标,由于纠纷,英国知识产权局 (IPO) 要求他向苹果公司支付 38,085 英镑。
三家与格莱斯纳有关的公司申请撤销 68 个苹果商标,包括 iPhone 和 iPad 等。苹果辩称,撤销申请应被视为滥用程序。
苹果公司表示,撤销商标注册的程序是苹果公司在另一起由格莱斯纳公司提起的诉讼中提出的辩护。Bigfoot Internet Ventures Pte. Ltd 申请撤销苹果公司“Sherlock”商标,理由是该公司未使用该商标。
IPO 对此表示同意,一位专家组成员写道:“我确信撤销申请的真正目的是迫使苹果放弃或转让其 SHERLOCK 注册…”
并且“我发现,撤销申请是出于不可告人的目的,如果没有这个目的,这些诉讼就不会开始。”
IPO 注册处现已命令Gleissner 及其三家关联公司支付总计 38,085 英镑以支付与纠纷相关的费用。他可以对该决定提出上诉。
(致谢:George Kiriko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