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大型 IT 公司被发现试图对域名 datacom.net.au 和 datacomaccounting.net.au 进行反向域名劫持。
数通集团有限公司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针对这两个域名提起了域名抢注投诉。
此案似乎特别令人震惊。这两个域名的所有者表示,他至少从 1988 年起就一直在使用 Datacom 这个名称。他于 1997 年注册了 datacom.net.au 域名。
该裁决还显示,Datacom Group 曾试图通过谈判获得该域名。在谈判中,该公司写道:“请放心,我们的客户已经考虑到了您的客户长期以来对 Datacom 的使用情况。”
当这些谈判显然陷入僵局时,Datacom Group 根据 AU 争议解决政策 (auDRP) 提起域名抢注投诉。在争议中,它辩称域名所有者对域名没有合法权益,这与它之前与注册人的通信相矛盾。
专家组成员阿里斯泰尔·佩恩 (Alistair Payne) 在他的决定中写道:
从证据中提交的看似“公开”的信函可以看出,双方一直在就投诉人收购争议域名的请求进行谈判。只是在这些谈判没有取得进展之后,投诉人才提起此投诉并指控被投诉人存在恶意,尽管如上所述,投诉人在信函中承认被投诉人先前使用了“Datacom”名称。
虽然此类讨论原则上没有问题,但如果投诉人在谈判失败后,在“最后一搏”中使用该政策来保护域名,而投诉人从一开始就应该知道这样做不可能成功,那么这就相当于反向域名劫持。专家组认为这就是本案的情况。
投诉人的法律代表是一家大型知名国际律师事务所。因此,可以合理地假设,投诉人已被告知,由于被投诉人至少自 1994 年 Datacom Communications Pty Ltd 成立以来就一直在使用“Datacom”这个名称,而且被投诉人在 1997 年注册了第一个争议域名,并在十年前注册了第二个域名,这两个域名似乎都是维多利亚州的真实网站和长期经营的企业,因此无法证明被投诉人对争议域名没有任何权利或合法利益,而这正是《政策》第二要素所要求的。投诉人的律师在 2019 年 9 月 10 日与被投诉人的律师在谈判前致函时确认,“请放心,我们的客户已经考虑到您的客户长期以来对 Datacom 的使用情况”,这进一步证实了专家组在这方面的观点。
因此,专家组认定本投诉构成投诉人企图进行反向域名劫持的案件。
投诉人是一家大型企业,年收入超过 10 亿美元。其代理机构为 Norton Rose Fulbright LL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