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O.com 纠纷中的反向域名劫持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专家组发现,针对noo.com提起的域名抢注构成域名反向劫持。

该案的投诉人是 JHO Intellectual Property Holdings, LLC 和 Elite IP Holdings LLC,由美国 Vital Pharmaceuticals, Inc (VPX) 代表。VPX 销售能量饮料,2019 年销售额超过 10 亿美元。根据投诉,它是美国第三大能量饮料公司。

该公司旗下的饮料品牌之一名为 Noo,产品包括 Noo Fuzion。因此,该公司希望获得 noo.com 域名。

但当前所有者于 2005 年获得了该域名,比投诉人注册包括noo在内的任何商标早了 15 年。Mahad Taheri 为营销业务注册了该域名,甚至还为该术语注册了商标。该商标后来失效。

尽管该域名的历史清晰,但投诉人仍提起诉讼。他们声称域名所有者愿意以两倍于实际价值的价格出售该域名。

您可能想知道它是如何确定 150,000 美元的要价是实际价值的两倍的。投诉人声称“一位经验丰富的独立域名经纪人对该域名的估价为 35,000-65,000 美元。”

小组成员 Christopher Gibson 发现该域名并非恶意注册和使用。在发现反向域名劫持时,他写道:

专家组认为,本案事实表明,投诉人知道或经过合理调查后应该知道他们的诉求毫无根据,他们无法成功证明《政策》所要求的三个要素。被投诉人在投诉人获得其 NOO 商标权之前约 15 年就注册了域名,并且没有证据表明在这 15 年中恶意使用该域名,也没有证据表明即使在投诉人获得商标权后仍针对投诉人的商标。此外,UDRP 先例表明,接受和/或拒绝域名出售要约本身并不表明存在恶意。这是投诉人在本案中依赖的唯一证据。出于上述原因,专家组认为本案中存在 RDNH 企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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